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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补充公告
来源: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2-06-14 15:59 点击率:

各位考生:

宁波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定于2022年6月25日举行。为使考试顺利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考生在6月23日9时至6月25日9时30分,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宁波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核对下载的准考证各个栏目,发现错误,立即与宁波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74-89185611,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2.笔试时间初定于:

2022年6月25日周六上午9:00-11:00

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原件、社会保障卡、驾驶证)和《考生健康申报表》,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凭考前48小时内宁波大市内落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场考试。

3. 本次考试为闭卷考试,计算器、快译通、电子词典、书籍、报刊等有关资料和手机、电子产品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已带者,应关机并放置至考场指定位置,不得带至考位。

4.迟到三十分钟不得入场,开考后六十分钟内不能交卷出场;考试过程中未经监考许可不得离开考场。

5.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公布。

6.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和考生身心健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每位考生须提供考前14天的个人轨迹截图、健康申报表。按实际参加首科考试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仍处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的确证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人员、“行程卡”和“健康码”红码、黄码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最近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参试,须额外提供国内第一入境地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以及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应当主动向宁波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报告。除提考前48小时内宁波大市内落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以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的扫描件或照片,方可参加笔试。

个人轨迹截图、健康申报表、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均呈阴性的证明材料、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材料须以扫描件或照片形式于6月20-24日(截止至24日17:00)发送至所报考单位宁波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电子邮箱:260162709@qq.com,联系电话:0574-89185611。

邮件以报考序号+考生姓名为文件名(例:01+考生张三的健康申报材料)。

个人行动轨迹获取方法: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输验证码等,查询,截屏;

考生健康申报表: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打印健康申报表(附件)并如实填写签字确认;

现场备查文件:健康申报表原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纸质稿)、按需提供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原件、肺部影像学无异常证明原件。

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需测量体温、出示“行程卡”和“健康码”。“行程卡”和“健康码”为绿码以及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考生凭考前48小时内宁波大市内落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场考试。

经确认红码、黄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现场测温体温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宁波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2022年6月14日

附件:考生健康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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