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机关办公时间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11〕45号)精神,自7月1日(周五)起至9月16日(周五),市级机关办公时间调整为:
上午:9:00—12:00
下午:2:30—6:00
特此通知。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年6月27日
抄送: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发园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