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办公用房管理保障工作。继续做好办公用房权证完善工作,拟制第二批权属集中转移登记方案。继续做好办公用房维修维护,组织办公用房装修改造。继续推进公物仓建设,协调推进实体仓装修施工。继续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数字化管理工作,完成市级第三批办公用房测绘和数据录入工作。
二、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和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与垃圾分类专项联合检查。开展节水型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复核工作。
三、做好公务用车管理保障工作。继续做好车辆拍卖处置工作。继续做好市领导日常公务活动用车和老干部用车保障。继续深化全省公务用车平台启用贯通工作。
四、其他工作。组织召开市级机关物业服务规范专家论证会,做好物业服务季度考核,印发《甬有“红管家”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