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为推进宁波市党政机关物业服务标准化工作,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科研合作方式,委托第三方承担宁波市党政机关物业服务地方标准项目。
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浙江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条例》文件要求,分析梳理标准化工作内容;
2.协助建立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机构;
3.编写标准草案,协助申请标准立项;
4.标准获得立项后,编写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
5.开展标准意见征求;
6.编写标准审评稿及配套送审材料;
7.提请专家审评(2024年12月);
8.编写标准报批稿,协调标准报批工作;
9.其他与完成项目有关的工作内容。
以上部分为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购买的服务内容,请贵单位结合实际情况,予以报价,并于2024年2月4日17:30前将报价回执单(附件1),送至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保服务工作管理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2号楼232室。
联系人:潘献东,电话:89185311
附件:报价回执单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